暗渡
一 王二麻子
王二麻子的排行并不是“二”,他也并非真的是麻子,倒是有两颗痣,一颗在鼻梁上,一颗在嘴角边,所以王二麻子才叫“王,二麻子”。
很多年以后,王二麻子有个响当当的名号,王不留行,从那个时候起,他就开始过上另一种与原本淳朴厚道截然不同的生活。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二 城市的天空
王二麻子喜欢抬头仰望,笔者姑且不能称这个习惯是好是坏。好者,王二麻子有可能会发现上面有人向下泼水。坏者,让人误以为他的态度傲慢,心不在焉。其实什么都不是的。
这只是一个习惯,王二麻子无非是为了欣赏头顶的风景,苍穹,浮云,吊灯或者斑驳的天花板。
王二麻子第一次来到姑苏的时候就注意到这里的天空与乡镇的不同。阳光拐弯抹角的在钢筋丛林里穿梭,虽然说是晴朗的日子,天空会出现蓝与白的和谐色彩,但他总觉得这儿的上空隔着一层蒙蒙的烟尘。
王二麻子所住的乡镇也有,不过是炊烟造成的,关于这里,他一无所知。
最令王二麻子疑惑的是,同样在一个龟壳样的宇宙中,为什么东边日出时,西边也会下雨。可以用科学的方法来解释,可惜以王二麻子的智商,他从不理会所谓的科学方式。他觉得只要风景美好的话,其他的原因都不是重点。
就在一个傍晚的时间里,王不留行的周围飘扬起金碧色的梧桐树叶。他抱着肘,顶风前进。
三 地震
正如同所有人一样,王二麻子的性格里也存在着可敬又可怜的两面性,一方面好逸恶劳,一方面又踏实质朴。
如果不是那场地震,王二麻子或许和镇上所有的男人一样,守护着不怎么漂亮,心爱的姑娘,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王二麻子在那一晚被剧烈的摇晃惊醒,他睁开眼,看见头顶的灯来回摇晃,床也在晃。他起身行走,感到地板是起伏连绵的丘陵。窗外有好事者高声嚷叫:“地震了!”
王二麻子裸着上身从窗口跳出去,径直奔向妮妮家。王二麻子不是怕死,他什么都不怕,在父母双亡之后。他想到的只是以最快的速度保护好自己的姑娘妮妮。镇上的人全都聚集到空旷的晒场上。妮妮偎依在王二麻子结实的胸膛里。弯月斜斜就在头上,王二麻子感受来自妮妮温暖的体温。他产生了一种悲壮的幻想,要是能和妮妮这样抱在一起,就算地震,把他们长埋在废墟里也是幸福的。
约莫一刻钟后,房屋晃动的更厉害。眨眼间,某些经受不了摧残的建筑成了一堆乱七八糟的石堆木垒。
重建一个简单朴实的家园,不是件困难的事。不过王二麻子这一生的庸庸碌碌全是因为他习惯于无目的无目标的生活。他对厌倦,半途而废情有独钟。在开始的那些天里,他尚能运土,搬送,粉刷,几日之后,他就负着手在一旁观看,什么也不做。
王二麻子觉得无聊已经透入他的骨髓了。终于有一天,他对妮妮说,“我要去城里,要去城里,我要闯出一片天地来,……”
……
“我一定会回来的,你等着。”
妮妮向来对于王二麻子的决定言听计从。她恋恋不舍的把王二麻子送到镇外四通八达的大道上。妮妮的眼睛红了,在那一刻,她不善言辞,她无话可说,她的眼睛痴痴望向王二麻子,它在告诉他:“只要一切平安就好。”
四 姑苏
王二麻子去的城市叫做姑苏。你可以认为是在地图上以及人们口中赞美的天堂姑苏,也可以把它想象成一个乌托邦的世外桃源。笔者要告诉你的只是,他去了一个叫姑苏的城市。其间的高楼栉比,还是街巷曲折,任由阁下的想象力,或许你会惊异的发现,这里存在着其他地方的风土人文,并且摩登与复古并行不悖。那都是没有关系的,姑苏只是一个名称,一个代号,一个地方,好像王二麻子可以叫做王不留行或者王轻侯什么的。
五 朋友·二胡·酒
王二麻子之所以选择姑苏,还因为那儿有他最重要的一个朋友。
饶一杯是王二麻子的朋友。他同样来自乡镇,和王二麻子从小玩到大。饶一杯人如其名,酒量好的惊人,喝五瓶烧刀子都面不改色,神智清醒,并且他常常劝人劝己饮尽酒席上的最后一杯酒。《阳关三叠》中的“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便是他的酒头禅。
如果从哲学意义上来分析饶一杯这三个字,内在的涵义引申为野心的膨胀,总是越喝越渴,越喂越饥。所以饶一杯去大都市的原因决然不是女人,他天生便是个浪子。他是为了实现自己的野心。而关于这个野心到底是什么,就连他最要好的朋友都不知道。
饶一杯除了饮酒之外,还有一个特长,就是拉二胡。王二麻子曾在一个浓舞的夜晚,听见房顶上饶一杯凄惨的二胡声。他就此被打动,投到饶一杯门下,苦心修习二胡之技。
在饶一杯离开乡镇之后,王二麻子又杂七杂八的学了些诸如琵琶,扬琴,和三弦之类的民间乐器。
六 繁华落尽月又西
夏花渐落,秋风乍起,早睡早起是王二麻子很早就养成的。他也一直有晨跑锻炼的习惯,以前在乡间,他喜欢赤脚奔跑在迷宫般的小道上,周围忽明忽暗的亮着灯,耳朵里则是公鸡的啼鸣以及野狗的嚎叫。最东边有一撮小树林,当太阳升起,树枝上的枝桠叶叉将太阳切碎成一块块不规则的小饼,桔白色的背景下映衬的是树林的黑沉沉。
现在在城市,他一抬头看见的不是墨宇,而是层峦叠嶂的高楼,偶尔他会看见西沉的明月,或圆或缺。按照物理学相对或绝对静止的说法,可以把浮云看作是不动的,而月在其间穿梭。
王二麻子深吸一口气就可以吸到满鼻子的烟土粉尘。
七 桥
幸亏姑苏城并没有被其越来越落俗的繁华所埋没,还好有那么一块弹丸大小的地方容纳得下复古建筑以及画境样的园林山石。王二麻子弦下的悠远悲哀着实符合如此一般惨淡的光景。
他总是在一座叫“奈何”的桥头拉奏。铺上一卷草席,一壶温酒,王二麻子盘腿而坐,动情的拉着,声泪俱下,如哭如泣的哀诉打断了不少断肠人的脚步,或许有感慨,或许是被卓绝的技艺所打动,王二麻子身边的破碗里会有一些足够打发一天生活的经济来源。
王二麻子越来越像一个艺术家了,披头散发,干净朴素的衣着,叼着烟,眉头紧锁。他对那些布施小恩小惠的人总是微笑点头致谢。
奈何桥是石灰色的,宽约十步,拱形,整个桥身由厚重朴实的长枕形石块构成。每当夕阳西下的时候,余晖在水面上的鳞波倒映在桥底。王二麻子架着腿,一手夹根廉价香烟,他远远眺望金色的水面。凉风从四面八方吹来,他为自己在姑苏城的前途苦恼不已。
人心可以随着岁月的蹉跎而改变,但桥依然是桥,八风不动。节假日的时候,会有大批走马观花的游人远足游玩到这一片唯一的净土。摩登时代的都市人多半压力过大,偶尔才能出来透一口气,接触一下同计算机,辐射,打印机,高楼,酒杯等不同的风景。他们有时会惊奇的发现,原来他们居住的狭小世界里竟然还有如此这样单纯的地方。
王二麻子擅长拉《阳关三叠》,这也是饶一杯在行的一曲。忧伤无奈的弦调往往令那些游人回想起他们都已忘记或因不珍惜而失去的宝贝,他们惆怅不已。
王二麻子在节假日的生意比往日好些,不过他还是那副样子,用雪白的牙齿咬着嘴唇,眉头紧锁,不卑不亢。
八 车的仇恨
王二麻子最讨厌的交通工具莫过于是汽车,用不着把它们细分成公共汽车,私家车,吉普,皮卡或者出租车。他闻到那股沉重的气味就恶心的想吐。
王二麻子自身有一辆不知转了几手的自行车,他在车摊上费尽口舌与摊主讨价还价,最后以三十块钱成交。这车的牢固度超出王二麻子的想象,若与同类型的自行车相互摩擦,王二麻子连同车子丝毫无恙。
深夜时分,王二麻子骑车回家。在宽阔的大道上,车辆稀少,路灯则齐唰唰的亮成两排,从高处望下,这是一片雄壮的景象。大多数时候,王二麻子会同一辆飞驰过去的汽车竞赛速度。这无疑是自取灭亡的愚蠢行径,不过王二麻子乐此不疲。
王二麻子日后十分自豪的告诉别人说,他曾经同一辆跑车竞速,那倒霉的车子因为天雨路滑,刹车不及,翻滚着跌撞出去。王二麻子远远观望,火光冲天。他赶到现场时,只是抱着肘静静欣赏, 直到警车救援车缓缓到来, 他才溜之大吉。
到王二麻子简陋的住处有一段一二百米的弄堂。原本四五辆自行称并行已经够挤了,却偏偏仍会遇上一些笨重又不识时务的车子,尤其在雨天,泥泞的路面。那些横行的车子驰骋而过,溅得王二麻子一身泥浆。王二麻子也不示弱,随手捡起可以投掷的物品,朝车尾处狠狠砸去,而后听到响亮的碎裂声。久而久之,王二麻子的车篮里总是备有一时之需的石块。
九 劝君更尽一杯酒
饶一杯早已不是那个青涩的青年了。不管时间如何轮转,每当王二麻子看见饶一杯的时候,他内心深处总有一种强烈的自卑感。那是从来就有的,旧时的玩伴好友已然发达,而自己仍在桥头巷尾鬼混。
王二麻子感到自己永远和饶一杯有着差距,同样都畜须,饶一杯的整齐精致,而自己却鬎渣满面。王二麻子站在西装革履的饶一杯面前,灰头土脸不知所措。
饶一杯现在的身份用善意的谎言来称呼是通吃黑白两道的大红人,用尖酸刻薄的批评来解释就是一个混出头的流氓。但一个流氓却过着上帝般的生活,出入风月场所,出手阔绰。王二麻子以为饶一杯变了。
其实饶一杯没有变,笔者这里指的是性格。我们总是用不信任的眼光怀疑的说道:“你变了。”依笔者愚见,环境什么的都会改变,人的性格却是不会轻易改变的。
饶一杯递给王二麻子一支巴西雪茄。他笑着说:“你终于来了?!等你很久了。”王二麻子有些吃惊,饶一杯替他将雪茄点上。王二麻子受不了刺鼻的气味,剧烈的咳嗽起来。饶一杯拍拍他的后背:“慢慢来,以后会习惯的。”
“我实在没办法,才来找你的。”王二麻子睁着眼睛说瞎话。
“你骗谁呢?”饶一杯大笑:“你这人我最了解了,死要面子,你到底只有我这么一个朋友,你不来找我,难道还去找死去的父母?!”
“走,你饿了吧。我们去吃饭。”
“我现在是个粗人,吃不惯那些高档的地方。”
“呵,以后你就会习惯了。”
饶一杯带他到街上的排挡吃了一顿对于王二麻子来说丰盛异常的大餐。他已经饿了几天。饶一杯叫了八个菜,十瓶啤酒。那个晚上,饶一杯难得和王二麻子醉的东倒西歪,他比王二麻子多喝一杯酒。
“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来,走一个。”
十 以后会习惯的
“除非你想出人头地,要不然你就要适应这个社会。
除非你不想出人头地,要不然你就要适应这个社会。”饶一杯说了两句话。只要是人,都看得出后句比前者多一个字。
“总而言之,你就得适应,慢慢来,以后会习惯的。”饶一杯说。
“我和你一样,刚到城里,傻冒一个,什么也不懂,什么也不会。不过我的恩人就用这句话告诉我,慢慢来,以后会习惯的。
当你习惯以后,你就会发现,原来这个世界竟都在你的掌握中。”
“虽然我们是朋友,不过我不能徇私,一步步脚踏实地的来吧。”
“我一定得像你一样吗?”王二麻子问。
“一定。”饶一杯点点头。
“这是条黑道?”
“是的。
我知道你一定很厌恶成为这种乌烟瘴气的社会中的一员,但你记住,你必须适应,然后才能生存,才能发达。”
十一 海天禅寺
秋雨纷飞的日子,王二麻子登上游船,驶向一个离开姑苏城的小岛屿。这是入秋以来的第一场雨,气温明显降低了。
轮渡在指指点点的水面上缓缓前行。王二麻子站在甲板上。他没有撑伞。雨点打湿他的头发,他肩头的薄衫。他的身后充满惊异的目光。王二麻子呆滞的神情让人误以为他会就此轻生。当他坐上船栏杆的时候,甚至在人群中传来惊声尖叫。
饶一杯替他安排好一切。他说:“离城不远的小道上有个寺庙,前去上香祈福的人很多,也很灵验。我刚来的时候就去那儿请佛祖保佑,你也去试试吧。”
王二麻子插在口袋里的拳头越握越紧。他身上的行头,财物大部分都由饶一杯提供的,想到他的笑脸还有喝酒时的豪放。王二麻子既过意不去又羞愧难当。
一头的码头在雨丝中远去淡化,消失。另一头的码头则渐渐明朗在眼睛中,王二麻子抹了一下脸上的雨水。
“喂,擦擦吧。”一个戴眼睛学生模样的姑娘递来一块手帕。
“谢谢。”王二麻子说道。
远山渐行渐近,王二麻子抬头看见凄迷的翠绿,几处若隐若现在其中的赤褐色或金色的庙宇檐顶。浪涛轻轻的拍打着岩石的礁面,伽蓝的钟声也已清晰入耳了。
王二麻子跟随着井然鱼贯的游人,他的双腿跳上这座无名小岛时,他有了新的感觉,似乎超凡脱俗了,身边往来的游人同他一样成了庙堂供奉的佛像。
十二 动了凡心的和尚
大凡进入受到信仰膜拜的圣地是不应该有诡异的心机和肮脏的杂念的,面对端坐着的神佛,自己则如同受到洗礼的婴孩,干净纯粹。王二麻子却不能以这样的心态面对,他从不信仰任何宗教。他来到这里完全是出于放松的心态,以及吸收一些佛教建筑的风格特点。
在大雄宝殿中,王二麻子的周围到处是俯首叩拜的人群,他的鼓膜嗡嗡作响。王二麻子心中的感觉就是他是个异类,不属于也不配进入如此庄严之地。
王二麻子看见一个年轻的僧侣收过一名女施主的香火钱。僧侣的手指不经意间触碰到女施主的手背。这原本是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了,王二麻子却想到自己很久以前看的一本书,唐高阳公主与僧辩机的偷情也许就是因为这无意的一触摸吧。如果不是心虚,辩机为什么立即把手缩会去,连声念“阿弥陀佛”,而高阳为什么会脸红却又笑吟吟的看着他?
王二麻子注视那僧侣,他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慌张,其中可能有两个原因,一是习以为常,二是的确是不经意,但鬼才知道僧人是怎么想的。王二麻子想到自己,如果他是僧侣,在这种情况下,接触到美丽女香客光滑细嫩的肌肤时,他会不会动了凡心呢?
动了凡心之后所跟随的主语,大多指代一些不食人间烟火的居士隐者,但只要动了凡心,往往不会有好下场,自古以来就如此。佛家所说的“八风不动”本身是一座伽寺,一座牢笼,若要以非正途的方式逃离,只有绝路一条。
“幸亏我是凡人。”王二麻子暗自庆幸。他早已心不在焉。他退到堂外,坐在石凳上,两眼飘来飘去,寻求容貌较好的女香客。那一刻,他似乎都忘却了对妮妮的承诺和爱。
十三 妮妮
妮妮躺着,却醒着。她那双明媚的大眼,对着屋顶的玻璃天窗,一片砖瓦大小的夜空,正好只有一点星,在弹丸之地稀罕的微微发光。
脖子酸了,就转过头,眼睛累了,就合上眼,神经累了,就会休眠。
妮妮做了一个梦,梦见王二麻子和其他的女人搂在一起。他的脸模糊不清,但妮妮确定他是王二麻子。王二麻子的笑声还是很熟悉的。妮妮刚要上去给他两巴掌,王二麻子却已脱光了那个女人的衣服,镜头中出现了一张床,是那种有钱人才睡得起的豪华大床。也不知道从哪儿,妮妮闻到带着酒香的玫瑰气味。女人和王二麻子都没穿衣服,王二麻子则喘息的伏在她身上,身体不断起伏。
妮妮感到胸口发闷。此时女人的手里多出一把刀,刺入王二麻子后背的刀。王二麻子痛苦的坐起来。
妮妮也在一瞬间苏醒,她坐起,才发现内衣已然湿透了。她有些怀疑王二麻子在外面是否真的去寻花问柳了。她萌生了也到城里去的冲动。
以后几天,她神情恍惚,一直担心着梦的真实性,她不怕王二麻子的风流,却怕真的就这样被人一刀捅死。不过,王二麻子的信件很快就寄来了。信上说一切都好,用不着担心。她打消了去城里的念头,生活回复到往常。
十四 隐匿的杀机
起风了,而且来势凶猛。奈何桥的垂柳,青黄不接的枝叶,柔弱无力的在夜色下摇晃。冷不丁被她的舞媚打到脸上,火辣辣的仿佛情人愤怒的耳光。
天刚麻麻亮的时候,王二麻子赶到奈何桥头他贯有的地盘。他惊讶万分,短短一夜时间,青石桥面上莫名其妙的生出了一地的柳叶,层叠参差的铺盖着,粘贴着潮漉漉的露水,宛如一块天然的地毯。
感伤的秋风伴着初冬的微寒迎面而来,招架不及。桥下缓缓的流水竟也冻得发颤。王二麻子身上的衣着比起刚来时要厚实的多,不过他仍感到冷,一股从心底冷出来的寒意。
真实的杀人其实并不难,速度也很快。有一种叫做非洲曼巴的蛇,她将毒液注入猎物的伤口,短则几秒钟,长则一分钟。猎物疼痛,抽搐,口吐白沫,神志不清,麻木,昏迷,直至死亡。
在笔者的叙述中,容易让人对于杀人产生比如上述一样繁杂的工序进程,其实那一系列的反应都在一霎那完成。让一个人死去并不困难,难的在于在行凶之前的完美预谋。
王二麻子是杀人的人。凶器是剑,一指宽,一尺长,藏在二胡的琴杆中。
来来往往,往往来来。没有人会注意到一个拉二胡的人有着杀人的动机。若说到杀气,那是小说中才有的出神入化的虚构,现实世界中谁又有这种未卜先知的能力呢?
十五 盲
人的表面上看上去如此衣着光鲜,不可一世。不过这些并不能代表他的脆弱,肉体的任何一个地方若破了洞,那人的生命还可以持续多久呢?
王二麻子杀人的方式也仿佛是如同生命消逝一样的干净利落,只需手轻轻一动。不过,王二麻子发现自从他开始杀死第一个人起,他的视力明显下降。他杀人的次数越多,人数越多,他的眼睛就越坏。他不知道这是上天的谴罚还是机缘巧合。
于是,王二麻子开始惧怕起黑夜来,每个夜深人静的晚上,他在床上辗转难眠。他默数着一分一秒,期盼黎明快点到来。毕竟在白天,他还可以看见些什么。
他看得见十步以外的东西;
他看得见张开的手指;
他看得见一丝光源;
他看得见永恒的黑暗。
饶一杯说过:“慢慢来,一切都会习惯的。”
王二麻子的确习惯了,习惯了刺激的杀戮,习惯了盲目的黑夜。他杀人的手段和技巧也越来越圆滑,速度,力量加上精准度。他仿佛成了一台完美的杀人机器。
王二麻子想,反正什么也看不见了,还怕些什么?
十六 王不留行
不再有人叫王二麻子“王二麻子”,他们叫王二麻子“王不留行”。
必须小心在街上遇见一个拉着二胡,咿咿呀呀低声吟唱的瞎子,说不定他就是王二麻子,也说不定下一个他要解决的人就是刚在饭碗里施舍一两块钱的你。
不过,笔者需要纠正刚才的一个错误,我应该改口称呼他为王不留行了。
十七 何事最销魂
人在什么情况下会沐浴呢?以笔者看来有三点,一是身心倦惫,脏臭不堪的时候。二,怀着某种特殊心境的时候,比如说仇恨,尊敬等等。三则是做爱前后。
王二麻子在洗澡。他洗澡的原因或许三者兼而有之,不过更多的可能是心猿意马时的优柔寡断。饶一杯把他推进了这个房间。他看见床上躺着一个半裸的女人,用一种色迷迷,极度渴求并贪婪的目光打量着他。王二麻子和女人不约而同的舔了舔干裂的嘴唇。
女人说:“饶先生让我来陪你的。您先去洗个澡吧,我已经洗过了,轮到你了。”
王二麻子拧开水龙头,不多久,温暖的热水从上至下倾泻下来。王二麻子没有开灯,他就在黑暗中。他觉得自己有必要在漆黑中让头脑冷静一下。他将笼头调整为冷水状态。现在饶一杯就在大门外,如果他此时穿上衣服,逃出去还来得及。
门微微的露开一条一指宽的缝,浴室外恬静乳白的灯光顺着这条缝溜进来。王二麻子注视着这条缝的同时也发现热水的雾气正慢慢升腾涌出。
女人娇滴滴的问道:“王先生,请快一点,您让我就等了呀。”
“请你原谅我,妮妮。”王二麻子一边张嘴吞食着热水,一边含糊不清的嘀咕。
王二麻子是从后面进入那个女人身体的。女人伏在窗台上,如同一匹漂亮的大宛良驹。王二麻子一眼就看见今晚的月亮,它有意无意的似女人圆滑的臀部和乳房,一会儿又成了妮妮带着面纱的脸庞。王二麻子已经很久没有尝到女人的滋味了。他揉捏着女人的胸脯。
饶一杯蹲坐在门外的阶梯上。他潇洒的点起一根烟,轻吸一口,在口中酝酿许久,吐出轻柔的乳雾。他侧过脸,把耳朵贴在门板上,倾听屋内王二麻子和女人的动静。一个杯子摔落到地上,干脆四分五裂。女人带着痛快的哀嚎着,声音渐起渐大,到最后又成了痛苦哭泣。饶一杯轻轻笑了。
他自言自语说:“王,完事之后,好好把身子洗干净,然后轻松入睡。明天又可以精神饱满了。毕竟你是男人,而就算是心爱的女人,也不过是为了要证明你的存在罢了。”
饶一杯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灰尘,一甩手将烟蒂扔下,用脚踩灭。他伸了个懒腰,缓缓下楼。
月光很好,穿透浅蓝的落地长窗。王二麻子想来喜欢明媚日子里的满天阳光,还有晴朗夜晚的皎洁明月。王二麻子认为生平经历过最浪漫的事情就是和妮妮在草坪上亲热。当时妮妮坐在他的身体上,他则躺在绿油油的草丛中,享受着性爱的起伏和喘息。只要一睁眼,他就看得见天空正中心的月亮。
十八 二十四点
九,四,三,七:
三八二十四。九减七,乘四,乘三。
四六二十四。九减七,乘三,乘四。
二乘十二。四乘三,乘,九减七。
二十七减三。三九二十七,减,七减四。
五,七,二,五:
十四加十,五加五,加,二乘七.
七,九,A,五:
无解。
王二麻子没有什么其他的特别嗜好,除了玩二十四点。他计算的速度很快,但他始终想不明白,为什么四张牌的四则运算的结果必须是二十四才有意义呢?
十九 傅三十七
傅三十七乳白色加长型宾利静静驶入饶一杯的地盘。开车门,下车的顺序依次是两个黑衣保镖,傅三十七,两个黑衣保镖。傅三十七挺了挺腰板,笔直的站立着,环顾四面夹道欢迎的人。他略带笑意。那四个保镖分别站成四个点把傅三十七围护在中心。
傅三十七不是特别高姿态或者追求一时虚荣的人,但他知道在这条道上混的越是显赫,树立的敌家也相对越多。他要求一切都低调行事。不过饶一杯并不认同,所以每次在他的出场仪式上都大张旗鼓。连傅三十七也觉得自己颇有明星的架势。他时常会受宠若惊。其实说到“惊”,莫过于饶一杯本身,他初来乍到,能有今天的地位,全因为傅三十七的慧眼和提拔。
饶一杯也快乐的笑着,他轻声对身边的王不留行说:“他就是我的恩人傅三十七。他的排场够大吧?等一会,我让你见识一下。”
二十 行刺
饶一杯的眉头皱了一下。他警觉的扫视周边情况,他轻轻说了两个字,“有鬼”。有鬼的意思指的是有行刺者。这个“鬼”字的音刚结束,王不留行的耳朵里就听到一种齐唰唰的拔枪声音,整齐划一,丝毫没有一丝拖泥带水的累赘。站在王不留行的立场,他听到的就像是一个人迅速拔枪一样。
阿来拔枪,面向东。
阿信拔枪,面向西。
阿肥拔枪,面向南。
阿麦拔枪,面向北。
饶一杯和其余的人也快速拔枪,他端枪视线朝上,他的身体随同脚底打转缓缓转圈,像一部精确的雷达探测议。饶一杯一丝不苟的注视着有可能潜藏在远处高楼上的行刺者。原本就稀薄浑浊的空气在此刻冻结凝固。
突然,饶一杯笑了:“对不起,对不起,我开了一个玩笑。”饶一杯向包围着的傅三十七深深鞠了一躬。他拍拍王不留行的肩膀:“他就是我时常向您提到的王。他还没见过您老人家的尊容呢。今天就让他见识一下您的风范,请千万别见怪。”
傅三十七也在笑。他看了看那些稍微松了一口气的保镖。他说:“我还没窝囊到那种怕死的地步。不过,饶,你安排的这四个人真的是我所见过的最出色的一组。”
“当然了,他们是道上顶尖的保镖。”饶一杯丝毫也不谦虚的回答。
王不留行忽的在对面二十步左右地方的拐角处冲过去。这一次,饶一杯的脸色是真的变了。一记沉闷的枪响打破刚才恶作剧轻松的气氛。一颗子弹划过空气,击碎了饶一杯身后的玻璃窗。王不留行则在一瞬间,从二胡琴杆中抽出简短的利剑,准确无误的插进刺客的心脏。
傅三十七看见有人抬着血淋淋的尸体出来,他朝表情尴尬的饶一杯摊摊手,若无其事的耸肩,他说:“有时候啊,倒是盲人才看得清别人看不清的东西。”
二十一 眼睛
如果你很八卦的问傅三十七在饶一杯和王不留行之间,他更欣赏谁。傅三十七的回答等于没有回答。他的答案风马牛不相及。他会说:“他们两个都以有一双好眼睛。”
好眼睛的意思可以是好看的眼睛,眼力好的眼睛,具有鉴赏评判能力的眼睛,带着杀气或忧郁眼神的眼睛,同时也包括王不留行看不见事物的眼睛。
傅三十七也有一双好眼睛,深邃浅蓝的眼珠,长长的睫毛。他很少有吹胡子瞪眼的时候,不过他生气时也很好看,一点黑色的瞳孔急剧收缩,周围蓝汪汪的就像时阳光下的大海。
傅三十七说:“饶一杯的眼睛可以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王不留行的眼睛也可以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你说,我更欣赏谁呢?”
在笔者看来,我更欣赏饶一杯,因为他确实是一个有主见并且炙手可热的人才。
二十二 G.F.4
G.F.4是GUN FIRES 4的外文缩写,翻译过来的意思是枪火四人组。
阿来,男,33岁,光头。
阿信,男,27岁,小麦色肤色。
阿肥,男,31岁,肥胖。
阿麦,男,29岁,黄发耳环。
二十三 我已经习惯了
寒风渐起的时候,王不留行躲在路边的餐馆品尝大闸蟹。他是个奇怪的人,头顶又乱又硬的头发就可以说明他脾气的倔强。王二麻子笑着说,那些理发的师傅看到他去光顾不免黯然伤神。饶一杯说:“去剃个和阿来一样的光头。王二麻子说:“偏不。”
王不留行并不喜欢吃蟹,但此刻却偏偏端上一大盆。
红澄澄,热气腾腾。王不留行掰开蟹肚,看见油漉漉的蟹黄。他沾着姜醋放到嘴里胡乱咀嚼一阵,连壳带肉又吐出。
行色匆匆的人从窗外经过,或时不时朝里面羡慕的望上一眼。在这个繁花似锦的都市,生活节奏是一首因激烈狂躁而变调的歌曲,来去神秘又无踪迹。饶一杯坐在王不留行的对面,他斜着眼,夹根烟,静静的看王不留行凶猛的吃相。
王不留行抬头看了饶一杯一眼,指指桌上的蟹和醋。他说:“吃啊!”
饶一杯没有动,连眼睛都没有眨。直到王不留行把手里的半只蟹吃光。他说:“你这样吃,未免太浪费了。如果是我,吃个一两只,剥的干干净净就够了。”
王不留行抓起两只肥大的蟹,递到饶一杯面前:“那你也吃啊!”
饶一杯说:“看到你今天的德行,我发誓这一辈子再也不吃蟹了。”饶一杯刚说完,就自己开始发笑了。
王不留行也乐得合不上嘴。他为饶一杯斟酒,举起自己的杯子。“我先干了。”
“下午,你有安排吗?”饶一杯问。
“没有。”王不留行说:“我只和娜娜有个约会。”
“娜娜。”饶一杯说:“看来你似乎对她有兴趣。”
“他也对我有意思,我们彼此都有性趣。”
“我的好兄弟,那么妮妮呢?”
王不留行想了想,“和女人上床和女人睡觉的含义是不同的。兄弟。我记得我初来时,你就说过,慢慢来,一切都会习惯的。我现在已经习惯了。很多事情都是两回事,想念妮妮是一回事,和娜娜上床又是另外一件事。”
饶一杯抿了一口酒:“你不知道,对面马路有一尊弹古筝的铜塑,它让我想起了拉二胡的你。”
“说到二胡,你还会拉吗?”
饶一杯将烟灰弹到酒杯里:“早忘了。”他不屑的说道。
“我可不能像你,这可是我的吃饭家伙。”
二十四 无题 I
王不留行不知不觉中来到街心的广场。虽然他看不见蓝白色晴朗的天空,却依然能感觉的到冬日阳光温和的一丝暖意。晴空万里再如何的寒冷都要比雨天好,王不留行想。
王不留行是极其讨厌雨的。因为那样他只能静坐在家里,哪儿也不能去,什么事也不能做。王不留行坐在窗边,耳朵里尽是烦躁连绵的滴答声,好像是定了时的炸弹。王不留行曾经因为雨而愤怒的砸毁自家的家具。
广场舞台被搭成了T型台的样子,为了推销某公司的劣质化妆品。身材较好的模特儿在台上走着猫步,她们衣着单薄,嘴唇冻成了青紫色,却依旧面带微笑,缓缓而来。为了公司或者自己的利益,她们是不惜牺牲色相和肉体的。
王不留行自己也奇怪,为什么会挤入拥挤的人群,欣赏这种无聊的表演。就算他不盲,就算在从前,他对此也是毫无兴致的。王不留行在一瞬间想到一个词“春光乍泻”,窄小的短裙下又如何能保藏得下人的欲望呢?
王不留行同很多女人都上过床,其中也包括模特儿。他深知其中的猫腻。不过他对此无所谓,仅仅这是一厢情愿的。
二十五 冬至
冬至,下雪天。这是姑苏城这些年来第一次如此兴师动众的雪景。整个城市被银妆素裹装扮起来,仿佛是上帝为了圣诞节精心准备的节日礼物。
冬至是一年中白天时间最短暂,黑夜最漫长的一天。不过对于王不留行来说,不论是夏至,冬至,清明,他眼里所能看见的以及他能体会到的,除了漆黑还是漆黑。
迷信的说法是冬至夜最好不要出门,因为这一夜是群鬼放假的日子。在地狱深处,沉寂惯了的群魔鬼怪将在冬至夜出来透口气,狂欢庆祝一番。
王不留行不信这邪,他在二十点出门,流浪在姑苏城空空荡荡的街上。
王不留行的鞋子踩在松软的雪地里,发出咀嚼般动听的声响。王不留行喜欢极了那种声音。他像是一个顽皮的孩子,从街的一头走到另一头,再折返回来。他的每一步踩下大凡都有这种心慌的响声。
王不留行正在兴头上,突然停止脚步。他转过头,竖起耳朵,聆听弄堂远处一盏孤灯的亮光。阴森的淫风扑面而来。王不留行鼓了鼓腮,吐口唾沫,回过头,继续大步踏雪。
姑苏城的夜很少有如此寂静,空旷的长街小巷上,只有四五个晚归的行人,甚至不知道那些游客浪子是否是孤魂野鬼所扮演的呢?如果你在冬至之夜来到姑苏,你会惊奇的发现,原本热闹喧嚣的都市成了一座荒芜的死城,人迹稀罕。你的手指抚过古老的墙壁,会感觉到背脊上发凉的寒意。
王不留行朝前走去,他的身后是几串凌乱的脚印。王不留行想鬼怪应该也有几个节日吧,今天算一个,清明算一个,还有阴历七月中真正意义上的“鬼节”。他不觉好笑,如果有一天,整个世界都布满了亡灵冤魂,那该是一幅多么可笑而凄厉的画像啊。
王不留行在凌晨一点多回家。他的脚趾被冰冷的雪水浸的通红。他立即用热水清洗。不过几日之后,王不留行的脚跟,脚趾处都生了冻疮,略一暖和,便奇痒难耐。
二十六 人在江湖
“我有一个问题一直想问你们。你们四个人的任务是保护傅先生。如果说,我只是打个比方,如果说我出高一倍的价格,请你们来保护另外一个人,或者说我请你们杀死傅先生,你们会怎么做?”
阿信说:“这个问题提的好。每个行业都有它的原则,我们也不例外。饶先生出一笔钱请我们保护傅先生,这是不能改变的。除非有一天我们失职让傅先生遇刺或者傅先生主动辞退我们,我们才会另投他主。所以再高的价格,我们都只能按规矩行事。”
“这个圈子都是这样的。”
“那你们会报仇吗?”
“不会。这不属于我们的范围。我们的职责就是受人钱财,替人保镖。要说道报复,应该是由你出面解决的。”阿信说。
“王,我们本该是五个人。”
“还有一个呢?”
“死了。
我们每一个人都不想提到他,因为那不仅是我们的耻辱,也是我们的一块心病。
他叫阿鬼,是我们五个人的头。大家都叫他鬼哥。他就触犯了这一行的行规。
受雇于饶先生时,另有一买主出高价要买傅先生的命。阿鬼卷走了两方的钱,远走高飞。”
“你们找到了他。”
“是,做亏心事的人难免心虚,所以不管他躲到哪里,那颗终日不安的心就成了马脚。
这是一件清理门户的事,用不着别人插手。”
“杀阿鬼的时候,你们有心软过吗?”
阿信顿了一下:“有,我们很早就在一起了,经历过那么多风风雨雨,终究是有感情的。不过,那只能是一眨眼的软弱,任何人犯了行规,都必须用鲜血来清洗罪过。
这是没有办法的。”
二十七 身不由己
“王,一踏入江湖,你就别想回头了。不管是黑到,白道,人间的正道是呆在办公室里做白领等等。看起来他们的生活庸俗乏味,缺少刺激,其实平平淡淡的过一生,不是很好吗?”
“我,阿肥,来哥,阿麦,饶先生,傅先生,还有你,看起来似乎威风的很,其实都是在刀头舔血。说不定,哪天就和你杀人一样,被别人在背后捅上一刀,还不知道凶手是谁。”
“我现在羡慕你啊。”阿信说。
“为什么?”
“看不见东西才好呢,一条路走到黑。”
王不留行爽朗的笑起来,在阿信耳朵里,这沉闷的笑声带着无尽的惨然和悲壮。任何人走上这条路,都不能回头。
二十八 另外两位同志
“布来恩的下午”是家被布置成黑白灰三色的地下酒吧。迷离的灯光,加上老板时不时的干咳,这个地方看起来有些诡异。不过这里是姑苏最好的酒吧之一,因为它拥有一支另类不群的乐队。
下午两点半钟,屋外的阳光还很灿烂,酒吧保持着冷淡色调,乐队的演出在下午三点半。王不留行和阿信躲在酒吧的一角,暗桔色烛光映着桌面上写满数字的纸张。王不留行料不到阿信也有算二十四点这样一个爱好,而且速度与反应与他不相上下。
阿信提笔在纸上写下四个数字,念道:
“五,一,六,八。”
四六二十四,八减五加一,乘六。几秒钟后,王不留行和阿信几乎同一时间回答。两个人听见对方与自己一致的声音时,不由相视而笑。
王不留行在纸上写下另外四个数字。
七,三,八,九。
二十九 涤
雨丝在斜飞,夹杂着冰点菱花。奈何桥的围杆和石级有一次被打湿。站在桥头向东望去,整个城市的轮廓如水墨画一样被勾勒出来。或许人们有些倦怠了这个坐在桥头拉着惨不忍睹二胡的清瘦艺人。他们来往匆匆,无暇顾忌。王不留行则在掐算着今日的吉时凶兆。
二胡断断续续的飘荡在街头巷陌。王不留行面无表情的用低沉略带涩哑的嗓子轻声伴唱,几枚铜币落在碗里,一开始还能贴着杯壁打转,到最后干脆一声不响了。
某人丝毫没有注意到一个瞎了眼的乞丐随他拐入那条死巷的转角,某人很自然的望了一眼走近自己身边的王不留行。
他摸摸口袋,似乎没有零钱。他下意识的耸了耸肩,掏出一串钥匙。某人眼角的余光竟然看到一道带着银灰色金属质地的光芒朝他袭来。在他迅速反应过来的一刻,他随手用伞隔开了王不留行的第一番偷袭。
一尺长的窄剑,精确无误的刺入某人的心脏。他在惊愕之后,扶着王不留行的身体瘫痪下去。王不留行睁大他那双空洞无物的眼睛,他张着嘴,他也有些惊讶,因为自己的脸竟然被伞边划开一道小口子。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的。
王不留行慢慢将剑一寸寸从某人体内拔出,雨水混合着血水染红他的手。每次在做完勾当之后,不管路途有多远,他总会立即回家,洗手。他有一双苍白有力的手,但无论如何洗涤,这双手确确实实已经沾满了洗不尽(净)的罪孽。
三十 回家
王不留行抽空回了一趟乡下。
村镇的街道依如往昔,它的变换是缓慢的,就好象一个已经过了青春期的孩子,他的个子会日益长得缓慢。不过村镇的青春期还没有来到,也可能像个侏儒一样永远也到来不了。王不留行脚底下的石子路还有着归途耕夫泥土的腥香。夕阳远远的,在田埂的尽头许许下落。
炊烟从晚空飘过,同时飘来的还有一首暖暖的歌。某人看见了呆呆矗立的王二麻子,他惊呼起来:“王二麻子回来了。”
王不留行身子一震,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人这么亲切的叫他“王二麻子”了。
王不留行霍然发现自己那时憧憬的说到底还不如现在简单质朴的田野生活。王不留行闪过一丝悔意,而就当这丝忏悔正要蔓延开来却被喧闹拦截下来。
那人高亮的喊声把乡镇的大小老少都嚷了出来。王不留行在混乱的脚步以及粗犷的招呼声中寻找他曾经熟悉的呼吸。
“王,……你回来了。”
王不留行终于听见了,妮妮柔弱的细语一下子击溃了王二麻子高傲自负的心。他已泪流满面。
三十一 无题 II
“你的眼睛怎么了?”妮妮问。
“看不见东西了。”
“那太可怕了,找过大夫吗?”
“找了,他说无能为力。”
王不留行抓住妮妮伸来的手:“看不见东西也不要紧,只要你在我身边,我能感觉到,就可以了。”
“王,你好像有变化了。”
“是吗?我自己看不见,也不会留意。你说说,我哪里变了?”
“嗯……,是眼神。”妮妮认真的回答。
“我的眼睛还能有神采吗?”
“当然有。”
“那你看到了什么?”
“红色。”
“红色?”
“一种凄凉的红色,你的生活还好吗?为什么看起来那么悲伤,那么虚弱。”
“很好,很好。你还记得饶一杯吗?他也在姑苏,一直以来他帮了我很大的忙。”
“你们是最好的朋友,有他照顾,我放心一点了。”妮妮说:“不过,王,我有天晚上梦见你。
——你和其他女人睡觉,然后你被她杀死了。
我都被吓醒了。”
“傻瓜,难道你还不相信我吗?梦怎么能轻信呢?而且梦都是反过来的,我喜欢的人只有你一个,我们是会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的。
这梦,不正要说明这些吗?”
妮妮笑了,王不留行的谎言哄得她红晕满颊。“你还走吗?”
“嗯。”
“我陪你一起去。你眼睛不好,我要照顾你。”
“别,你瞧,又犯傻了不是?城里的确是个好地方,不过我总结下来不适合你和我。我在外面是不得已的,今天回到这里,才觉得,原来最舒适的地方还是老家乡下。
听我的话,呆在村里。我想我会尽快回来的。到那时,我们哪里也不去,安心的过日子。”
“那好吧,你得尽快回来。我太寂寞了。”妮妮说。
“我何尝也不寂寞?
对了,我新学了一首曲子,《二泉映月》,我拉给你听怎么样?”
三十二 无题 III
桌布是雪白的,碟杯是雪白的。饶一杯望向窗外,透明玻璃的尽头也是一片苍茫的雪白。饶一杯目不转睛的盯着斜风中的细雪。
饶一杯点了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坐在角落,掏出黑皮日记本。他时不时会在发呆的瞬间清醒过来,然后迅速在纸上记些什么。下午三四点钟是人比较困倦的时刻,所以饶一杯喝苦咖啡。而迅速摘录的时刻,饶一杯又是滴酒不沾的。他在那一刻脸上庄重的表情,丝毫看不出往日的轻浮。饶一杯呷一口咖啡,咬着笔帽,活像应对难题的考生。
饶一杯从很早的时候起,就有记日记的习惯。这是王不留行早就知道的。这本日记并不只是历史的一日一夜,饶一杯不追求数量,但每天都记,只要感觉来了,多则两三页,少则一句话,这有点像作家的灵感。有时精短的一句话就涵盖了三四页的内容。
饶一杯突然傻笑,仿佛自己读到了一个令人捧腹的笑话。他捧起日记本,口中喃喃细语,若是有人是聋哑人或者天竺来的智者,他或许从饶一杯的唇语中读懂他看见的笑话。饶一杯含笑合上日记本,看来他对自己的杰作很是满意,他不经意间打了个响指。
三十三 坎
下个月五号是傅三十七的生日,那天起他就是三十六岁了。
据说每个人三十六的时候,都是一道躲不过的坎,只要可以迈过这个坎,以后的日子才会一帆风顺。距离生日的日期还有二十来天,傅三十七却面临到他人生中最大的一个坎。
女人。
傅三十七不是难看的男人,他的身边也不会缺少女性追求者。很多成功的男士都是如此,钱不是问题,权势也不是问题,女人却是他们唯一的担心。女人着实是一条色彩斑斓的蛇,就在咫尺间,却浑身光滑,若不仔细拿捏,反而被她咬上致命的一口。
傅三十七隐约感觉到这一生他真正喜欢过的女人安娜似乎另有新欢。
男人就是这个样子,心里想着和全世界的美女做爱,却决不许她同全世界的男人上床。(关于这一点,笔者颇有异议。)傅三十七变得多疑起来,饶一杯,王不留行,枪火的四个人等等,每一个人都有可能,但又不太可能。
傅三十七对面的天台上,阿来正全神贯注的盯着花园里可疑的一举一动。
傅三十七有些力不从心。他无法从复杂的想象中开脱出来。他只能倒一杯红酒,籍此稍微麻木一下幼稚的思维。
傅三十七想到了“洗手”,将秀气的双手放在金色的盆中清洗干净。关于继承者,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饶一杯。他是他亲手提拔起来的,从一个不懂事的乡下小伙到如今叱咤的红人。饶一杯一定有能力打理好所有的一切。
傅三十七决定了,在生日的聚会上,他要公布这个消息。傅三十七打电话给安娜,可是安娜手机忙音。傅三十七认为她一定和情人在床上,打情骂俏。想到这一点,傅三十七恨的咬牙切齿。他期盼着生日的快些来到,之后,他便可以堂堂正正带着安娜远走高飞了。
不过傅三十七可能想不到,和安娜亲热的人是他看好的饶一杯。
三十四 无题 IV
镜子中的饶一杯赤裸上身,用一柄白柄的剃须刀刮胡子。饶一杯或许不是那种孔武有力的男人,他偏瘦,但身上的肌肉张驰有度,轮廓分明的勾勒出健美修长的身形。
饶一杯皱皱眉头,倒吸一口冷气,下巴处被划破一道口子,殷红的血从苍白的皮肤下渗出。饶一杯想找一块手帕抹去血迹。这时,一双白嫩纤细的美手搂起了他的细腰。安娜性感的脸渐渐从饶一杯脑后在镜中探出来。
“你流血了。”安娜咬着饶一杯的耳朵说。“不过,我喜欢你流血。”安娜痴痴的笑。她伸出舌头,在伤口周围舔了一圈。她看了一眼镜中的饶一杯。“你的血是甜的。”
饶一杯的嘴角抽搐一下。接着他微笑。
“为什么你们男人总有刮不完的胡子呢?傅三十七这样,你也这样。”
“男人刮胡子是为了干净整洁,就像你们女人出门之前不是总要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吗?”
“可是我就喜欢胡子拉渣的你,而现在的你就像一个剥了壳的鸡蛋。”
“不要用鸡蛋来形容我,好吗?你有见过长毛的鸡蛋么?”饶一杯反问。
“那该是什么?”
“我想应该是荔枝吧。”
饶一杯说:“今天你应该陪在饶先生的身边,你不听话,早晚会出事的。”
“我才不怕呢?我就喜欢这种鬼混的刺激感。”
“你能想象得出傅三十七知道我和你混在一起时,他的表情会如何呢?”
安娜转了转眼珠:“那一定是剥了壳的荔枝。”
“不对!”
“又不对?”
“嗯,是摔碎的鸡蛋。”
三十五 无题 V
“最近你的身体似乎不太好。”饶一杯替王不留行倒了杯酒,放入两块冰块,手腕轻轻晃动。
王不留行干咳起来:“给我换杯水吧。”
“去看医生了吗?”
“没有。”
“应该去看一下。身体是做任何事的本钱,更何况你要的幸福就在眼前了。”
“幸福?”王不留行不解:“我要的……?”
饶一杯抿了一口倒给王不留行的酒:“节制一点,纵欲和滥交都是伤身体的。”
“饶,我们是朋友,你用不着拐弯抹角。”
“好的,王,那我就开门见山了。请你,请你最后一次替我除去一个人,最后一次。”
“最后一次,那人是谁?”
“傅 三 十 七。”饶一杯一个字一个字的说。
王不留行瞪大眼睛:“傅先生,你,这是,为什么?”
饶一杯深深吐出一口气:“傅先生似乎已经知道我和安娜的事了。他不会甘心的,就算是我,他一定会把我和安娜一起干掉的。我想,与其这样,不如……
我该怎么办?”
“饶,我已经劝过你了,任何女人,除了傅先生的,你都可以碰,你偏偏不听我的劝告。”
“可是没有办法,那个女人是个狐狸精,我已经无法自拔了。
王,我希望这是最后一次,好吗?
我向你保证,完成之后,你就可以回去,和妮妮一起,我会打点好一切的。”
王不留行本想拒绝,但想到妮妮,想到这个肮脏讨厌的工作,他不由心软了。“饶,有多少次,我都想回头,但是难度太大了。不过这一次是你提出的,我会考虑一下的。”王不留行的话没说完,就觉得喉咙口血气上涌,他咳出了几口带血丝的浓痰。
饶一杯抓起杯子,一饮而尽之后,又将酒倒满。“这些天来,我每晚都做恶梦,梦见有十几支枪对着我的头一轮轰击。这太可怕了,傅三十七已经开始调查了。”
“你想怎么样?”
“我想了很久,下个月是傅先生的生日。每年这个时候,所有的活动都由我一手安排,从来没有过差错。这一次傅三十七也已经将它交给我处理。我觉得这是个好机会。”
“人多眼杂,不好出手。”
“没办法了,时间拖的越久,对于我来说就越危险。傅三十七能把事情交给我,就说明我还没有受到怀疑。
我真后悔不听你的忠告。”
“饶。”王不留行说:“我们是好朋友,我会帮助你的。但是我希望这是唯一的一次,也是真的最后一次。我不想再干了。”
“一定。
王,其他的,我都会安排妥当的。”
饶一杯摇了摇低下的头,“如果你是我,你可能也会这么做,傅三十七是我的恩人,没有他就没有今天的我,可是,我不想就这么死去,尤其因为一个女人而死在恩人的手里。我别无选择……”
“别无选择。”王不留行自语:“是啊,很多事情都是注定的,任何人也无法改变。”
三十六 三岔口
安娜在人生的三岔口停了下来。她左右徘徊,进退难择。路的对面都是红灯。她想走A路,A路是红灯。她走B路,B路是红灯。她走C路,C路也是红灯。这是安娜从来没有过的忧郁和不坚定。她一时间要面对三个男人。她申请能有个疏通堵塞的交警指引她该何去何从。
安娜听到饶一杯让她去勾引王不留行的时候,她着实愣了一下。饶一杯在修剪指甲,显得漫不经心。
“你用不着回避什么,我早就看出来了。你也喜欢王,是吗?”
安娜的脸涨的通红。饶一杯看着她笑道:“你从来没有这么脸红过,就算在床上说些肉麻话,你也面不改色。”
“你不愿意也没关系,我不强求,不过到时,我们都得死。”
“为什么?”
“傅三十七知道我们的奸情,不是他杀我,就是我杀他。而王不留行就是那个杀人者,只有他才可以帮助我们。
你知道的,王不留行离不开女人。”
……
“我愿意,我愿意,只要能让我活下来,做什么我都愿意。”
“只要你愿意就可以了。”饶一杯终于松了一口气:“放心,亲爱的,就一个晚上。”
三十七 暗渡
那条叫暗渡的路,它的含义就和它的名字一样,匪夷所思,令人难以琢磨。“布来恩的下午”就躲在这条路上,掀开一块画有白色骷髅的黑色布帘就可以目睹到阴暗的场景了。
整条街都弥漫着辛酸的腐朽气味,仿佛一群强匪刚刚屠城完毕,扬长而去。夜深人静的时候。这里除了乐队主唱声嘶力竭的吼叫之外,寂静得恐怕连野鬼经过都不免心惊胆战。
世界上很多事物都像这条路的名字一样,“暗度称仓”,不知道在作些什么,偷偷摸摸的,见不得光明。
饶一杯刚刚离开“布来恩的下午”,他已对傅三十七的善后以及王不留行的脱逃做好了周密的安排。两天之后,他可以人不知鬼不觉的离开。王不留行此时躺倒在松软的沙发里,身体沉重的连动根手指都困难。
他的健康状况日趋下降,无节制的淫乱耗尽他所有的精力和体力,他被折磨成门帘上的骷髅头像了。王不留行的脸色苍白如纸,眼神迷离,两颊红润。他的台面上横七竖八堆满了酒精器皿。饶一杯刚才请他品尝了一种由南非各地数十名巫师调制的酒。饶一杯说这种酒在当地是被奉为上帝的饮品,他花了不少的价钱才情人配制出来的。
王不留行的脑子宛如在水里浸泡过一样逐渐轻浮起来。他小睡一会儿,睁开眼时,他看见华丽的布景,温暖的壁炉,还有宽大柔软的床,洁白的床具让他有种发泄的冲动。王不留行眨几下眼,他看见一个女子赤裸裸的坐在床上,秋波暗送。王不留行体内的热流的从脚底冲向头顶。
王不留行以为在做梦,揉揉眼睛,才发现这一切是真实可触及的。床上的女人依稀有一张他熟悉的面孔。不过王不留行已经无法分辨了,他神志中唯一清醒的就是认得出那是一具白花花的肉体。
三十八 犹大的吻别 PT1
阳光很好,尤其在这样一个星期天正午一刻的时光。它略带倾斜,带着不满耿直穿过彩绘玻璃直入水中。水,是一汪清澈的蓝碧色,有着暖暖的温度。此处是带着一丝哥特是诡异气氛的仿教堂浴池。饶一杯和王不留行的身子浸泡在温暖的水气中。
屋外有风,暴躁不堪,像似一个优秀的吉他手弹奏一把走音的电吉他,任凭他的水准有多高,音色还是枯燥无味。
王不留行仰面,将一面白色的毛巾敷在脸上。饶一杯仍是浅浅的笑。他在看壁画,瓷砖墙壁被蒸腾的热气蒙上一层湿漉漉的水雾。饶一杯眼里的《最后晚餐》于是也变得迷茫而有趣起来。
“你知道犹大吗?”饶一杯问
“嗯。”
“我们都有一点像他。”饶一杯说。
“哦。”王不留行的气喘不过来,所以只能用简单的声音敷衍饶一杯复杂的问题。
“犹大被三十个金币出卖,最后不得好死,你知道为什么吗?”
“嗯?”
“因为耶稣复活过来了。”
王不留行揭开面上的毛巾,认真的看着饶一杯:“如果我说,我没有杀死傅三十七呢?”
饶一杯仍在笑,不过那表情仿佛被人狠揍了一顿又不敢发火的苦笑。“你不会这样做吧?”
“当然不会。我们是朋友,你可以不仁,我不能不义。”王不留行冷冷的看了一眼饶一杯之后,继续敷他的脸。
饶一杯在日后的日子发誓,绝对不会再出现像今天这样的表情了,从白到青,又从青到红。
饶一杯深吸一口气:“王,我物色了一个比你更出色的人才,他比你更沉稳。”
“他叫什么名字?”王不留行问。
饶一杯说:“等一下,搓背的师傅来了,边搓边说吧。”饶一杯从水里站起来。王不留行挣扎着要爬起来。突然,他感到喉咙被一根细密的线套拢,收缩,越收越紧。王不留行无法呼吸。他用手抓那根线的端倪,无奈。饶一杯负着手,无动于衷的眼看王不留行的水花,王不留行的呼吸缓缓平息下来,身体随着停止了扭曲。饶一杯有种幻觉,王不留行的脊柱扭曲成了一条蜿蜒匍匐的蛇。
“他和你同姓,叫王轻侯。”饶一杯说。
水的温度正好适合一个人放松心情享受浸泡的乐趣。蓝色的水波在无风的室内轻轻荡漾开来。水面上有一层白蒙蒙的水雾。
阳光依旧很好,只是偏移了些角度,类似于一把无形的匕首正好扎刺在王不留行卧倒在水中的躯体的心脏上。
三十八 犹大的吻别 PT2
笔者只是如实的记录下我所能知道的一切,但我并不喜欢这样的结局,于是笔者在这里冒昧的杜撰另一个结局。我们从哪里开始呢?
从“饶一杯仍在笑……”开始。
饶一杯仍在笑,不过那表情仿佛被人狠揍了一顿又不敢发火的苦笑。“你不会这样做吧?”
“当然会。”有人替王不留行回答了这个问题。
饶一杯听到这熟悉的声音,继续保持着他尴尬的苦笑。如果饶一杯有来生,他一定发誓绝对不会出现像这样的表情了,从青到白,从白到红。
傅三十七缓缓的走来。他的步伐沉稳而矫健,全然不像一个被迫害的人。“我把什么都给了你,包括我的位子,你还不满足吗?杀我,杀安娜,之后你要杀的人一定是王了。”
傅三十七一甩手,几张偷拍王不留行和安娜的照片被扔到水里,放眼望去,水面上又是白花花的一片,如同河塘的青蛙,翻着雪白的肚皮,浮在水面上。
“你的诡计,我已经大致了解了。你当然知道我要除去安娜的奸夫。于是你就让王去作替死鬼。”
……
“你喜欢吃饺子吗?”
“饺子?你想说什么?”
“我非常喜欢吃饺子,特别是自己亲手包的那种。
所以,我根本不需要你的退位让贤,我要自己争取到这个位子。辛苦得来的东西,不是更有意义么?”
“那么安娜呢?你又为什么要杀她?”
“女人对于我来说,什么都不是,她只是发泄的工具。自从我遇见王,我觉得他有利用的价值,于是我的计划就正式展开了,所有的一切都是我布下的局。王和安娜都只是工具,没用的东西,留着也是浪费。”
“饶,我一直当你是朋友,你却利用我。”王不留行说。
“呵呵,朋友本来就是用来利用的。难怪你这一生没什么作为,被人利用了,还得感谢他,哈哈。
事到如今,我无话可说,我谁也不怪。只怪自己的局还不够周密。”饶一杯说道。饶一杯毕竟是见过风浪的人,他又恢复了往日的稳健和冷静。大凡真相大白之后,凶手倒是会比运筹帷幄时来得更加轻松,既然已成事实,又何必惶恐不安?!
“饶,但我还是要送你一首曲子,是你教我的。
——《阳关三叠》”
“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饶一杯喃喃自语。
水的温度正好适合一个人放松心情的享受浸泡的乐趣。鲜红的水波在无风的室内轻轻荡漾开来,水面上有一层淡红色的血雾。
阳光依旧很好,只是偏移了一些角度,类似于无数把无形的匕首正好扎刺在饶一杯漂浮在水面上浑身是洞的躯体上。